本文汇总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15条主要内容,欢迎阅读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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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5年

2025-11-23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5年十五篇。

本文汇总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15条主要内容,欢迎阅读了解更多详情!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保障居民获得避孕节育、婚前保健及孕产期保健服务,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满足居民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夫妻围绕生育、节育和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国家规定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规定免费享受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和复通术、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医学检查。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进行孕情和避孕措施的检查。

前款规定的费用,城镇居民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由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且有工作单位的(包括临时用工单位),由所在单位承担,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农村居民,由市和区、县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

第三十二条 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鼓励开发、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三十三条 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后,经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假期;农村居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给予照顾。

第三十四条 经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机构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治疗。治疗费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

经鉴定为并发症的单位职工,经治疗单位证明需要休息的,休息期间工资照发;无工作单位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xx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xx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xx年1月14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技术服务

第五章奖励与保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公民。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六条一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执行本条例,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二章综合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并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经费对贫困地区、海岛、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人口与计

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省、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服务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可以采用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实行政务公开,安排再生育前应当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保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九条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制度,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建设,充实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健全县级以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规定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应有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农村逐步建立和推广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具体措施的落实;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第九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把计划生育作为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民主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达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要求。

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措施及奖励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确定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督促做好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人口计划的完成;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纳入群众性的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将是否达到计划生育规定指标,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

第十一条 已婚妇女年龄在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年满23周岁初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不满24周岁的,可享受晚育待遇。

第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再生育的,生育间隔时间为4年以上,即前一个子女出生后满4周岁,才能再生育下一个子女。因患不孕症5年以上,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恢复生育能力并要求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

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二孩《计划生育证》。

第十四条 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并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出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应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给予办理。

第十五条 “非遗传性病残儿”鉴定,必须由病残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经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地、州、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本地、州、市无法鉴定的疑难病症,由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省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要求进行计划生育节育手续并发症鉴定者,应持有效手术证明和病史资料,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第十七条 夫妻一方患有重度智力低下、遗传性舞蹈病、遗传性小脑运动失调、进行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肌强直、先天成骨不全、全身白化病、血友病、先天性全色盲及其他再发风险高的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

第十八条 本省居民与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侨和外国人婚后要求在省内生育子女的,必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在省内一方居民的生育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本省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侨和外国人婚前已有子女,以及本省居民与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侨和外国人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大陆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第十九条 节制生育应采取长效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无禁忌症的妇女,应在生育后第42天至第9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一方,应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后第42天至第90天内落实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条 已婚育龄妇检对象应按省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每年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经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4次免费孕情、环情检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单位或各类诊所在明知生育对象不能出具合法《计划生育证明》,要求进行妊娠期保健或分娩时,要报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方或双方晚婚、晚育的,可享受下列休假:

(一)晚婚假:国家规定职工婚假为3天,晚婚的,再增加10天,共计13天;

(二)晚育假:在产假期间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90天外,再增加30天,共计12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0天外,再增加90天,共计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的,自手术之日起,可享受下列节育手术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三)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五)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30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

(六)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颁发《独生子女证》,并按《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优惠待遇:

(一)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不含双胞胎、多胞胎)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后,符合生育政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丧偶后,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不育,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着重抓好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结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并予以保障。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员,村民小组可以设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由村民推选。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机制,明确专(兼)职人员,实施综合治理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实施出生缺陷干预。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当与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互通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聘用育龄流动人口或者将房屋出租(借)给育龄流动人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并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如实提供服务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人负责制,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考核。

第十七条 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人口核查工作;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居住证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的营业执照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个体工商户落实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督促用工单位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条 建设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建筑施工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管理工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社会救助。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门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当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三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证照颁发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编制部门应当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门应当在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组织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科研活动,指导培训计划生育专门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科学技术部门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纳入科学研究规划;指导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

第二十八条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九条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第三十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和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三十二条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晚婚指按照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三十四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五条 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第三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三十七条 夫妻双方是农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5年内,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民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归国华侨或者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涉外婚姻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照违反本条例生育规定处理:

(一)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引产的;

(二)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的;

(三)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第四十一条 公民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以及非婚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以下服务:

(一)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查孕、查环、查病、随访服务工作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三)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工作,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四)做好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四十五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坚持避孕为主,推行综合节育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落实避孕措施;已生育两个子女的,一方应当首选绝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十六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避孕药具统一发放、供应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育龄夫妻应当定期免费接受孕情、环情检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四十七条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当采取节育措施;已怀孕的必须及时终止妊娠。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国库处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鼎立协助和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科全体同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同心协力,负重奋进,科内各项工作在严竣的形势下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实现收入任务全面完成

组织收入是财政部门的一项核心工作,也是我们着力抓的一项中心工作。XX年在市内重点税源大户上缴财政收入大幅减收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政策性减收和特大涝灾、旱灾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我科把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以组织收入为工作的中心,以均衡入库为重点,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咬定全年目标不动摇,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

1、进一步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办法。年初,对县市XX年财税收入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对、算账,兑现了各县市财税目标奖励,并结合近几年来市政府对县市财税收入考核情况,修改、完善了《XX年财税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并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了核对、算账和奖励兑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2、进一步加强税务、金库等部门的协作与联系。逐步建立了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疏通税款流通渠道,实现税收“颗粒归仓”,为全年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矗

3、进一步加大重点税源的督查和催缴。针对税源严重下滑、本级收入大幅短收的情况,我科多次随有关领导深入公司以及国税、地税进行调研,与他们一起分析研究税收入库形势,及时掌握企业产销动态,积极帮助协调企业缴税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主体税种和县市税收入库的督查、监控和催缴力度。

4、坚持“大”“小”税源并重,确保应收尽收。在抓好市本级主体税种和税收大户的同时,我们还配合税务部门充分挖掘面上税收潜力,促进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11月底,我科针对全市收入严重滞后的局面,以《关于抓紧做好XX年财税收入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在全市发动了一场收入攻坚战,增强了县市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信心,扭转了税收入库的被动局面。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办公室紧紧围绕水利发展目标,按照“三个服务”、“三个转变”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服务保障的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求真求实,提高政务工作能力。在公文办理上,一是突出文稿撰写的准确性,对公文的文字、内容、格式等进行严格把关,截至6月底,共起草核发各类文件60多篇,高质量完成了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党委换届会议等重大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二是突出公文编发的规范性,按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要求,从文件的起草、审核、审签到印发,每一步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做到公文编发无差错、无失误、无泄密。三是突出公文处理的时效性。积极顺应市局关于实行无纸化办公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传输文件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扎口管理,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实现公文处理无错传、无漏传、无漏办。在信息采编上,一是强化政务信息采编,准确把握水利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报送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对各类信息进行筛选,挖掘深层次的内容,去粗存精,着力提高信息质量。1-6月共编印信息20期,被上级录用10篇;同时加大向新闻媒体的报送力度,共发电视新闻稿件21篇,其中专题节目12篇。二是深化重点课题调研,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水利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就改革地方财政投资方式增加水利投资、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民生水利事业发展等重要课题进行调研,为水利事业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集思广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依据和参考。在档案管理上,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做到资料齐全、目录清楚、装订规范、保管有序。

(二)求质求优,增强事务工作实效。一是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上半年,共处理书记、市长信箱信访件5件,全部按期办结;接待上访群众15批次,100余人次,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解决群众的困难,增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持良好稳定的大局。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与各承办股室、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实现了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都为100%的工作目标。三是全力完成其他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做好各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切实做好四个带动、六创一迎等工作。

(三)求细求精,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一是会务组织不断创新。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高质量筹办了全县水利工作会议、水利系统党员大会、水利局庆七一表彰暨队伍规范化建设动员大会、全县防汛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全方位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服务工作,提高会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领导之所想,谋基层之所求,急群众之所难,打好主动仗,努力将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滞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力求把各项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三是后勤保障不断加强。完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强化驾驶员安全管理;督促门卫做好值班保卫、防盗防火、绿化保洁等工作;切实维护好机关局域网,确保网络快速、畅通,正常办公不受影响;认真做好机关文字材料打印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

上半年办公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和同事们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新形势、新问题研究不深,意见建议的针对性、超前性需进一步强化;综合调研信息的深刻性、全面性需进一步深化;办公室人员自身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保障和接待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与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与基层的联系需进一步密切。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继续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各股室、各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始终将“参谋、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创新模式,规范管理,着重抓好“办会、办文、办事”,做到“四个加强”,确保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全体办公室人员扎实开展读书活动,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实现一专多能,确保每个人都成为多面手,拿得出,打得响。

(二)加强调研。继续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深化水利改革等重大课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精心调研,对各项工作超前谋划,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和参考意见。

(三)加强协调。继续为领导、机关、基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实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对上按程序,对下多关心,为领导出谋划策,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的作用,为其他股室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加强与县直各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规律性,又讲求新颖、体现时代性,实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办公室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尤其要加强公务车辆、会务接待的管理与研究,不断探索新方法,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今年上半年是我镇农业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县人代会和镇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有效克服了百年一遇的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全镇经济平稳发展

现在,全镇经济之所以能够平稳的发展,是经过全体乡镇工作人员来的努力,这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优粮、强烟、旺畜、兴林、稳薯、扩菜、固桑”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镇农村经济实现生产总值28455万元,同比增长16.2%;其中:农业产值15454万元,同比增长23%;工业现价产值4378万元,同比增长5%;;劳务经济及第三产业8623万元,同期相比增10%,财政支出356.1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453万元,同比增长21.7%。

2.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小春损失大春补。20xx年全镇小春农作物总播面积48960亩,因百年一遇的干旱全部受灾,成灾(损失率40-80%)42976亩,占总播面积的87.8%,绝收(损失率80%以上)24900亩,占总播面积的51%。减产2475.7万公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448.34万元。强化小春损失大春、晚秋补,及时对大春、晚秋生产任务进行调整:20xx年大春及晚秋粮食作物总播面积64600亩,粮食总产2280.7万公斤。其中:水稻5000亩,总产250万公斤;玉米22500亩,总产861万公斤;马铃薯29000亩,总产897万公斤(折原粮)。计划种植蔬菜16000亩,产值3840万元。水稻移栽面积由去年的10000亩压缩到5000亩以下,优质饲料玉米、杂交制种玉米由去年的15000亩扩大至22500亩。

烤烟生产稳定发展。为完成20xx年指令性收购任务6万担(含出口备货),实现产值4600万元,我镇以“两社”为依托,继续推行“一乡一品”品种布局。全镇共育云87烟苗27片,4551池,其中湿温育苗95池,常规亩1430平方米。针对持续干旱与烤烟移栽最佳节令的矛盾,制定抗旱移栽方案,安排烤烟抗旱移栽资金15万元,认真落实“抗大旱、保育苗、促移栽”的烤烟生产要求,于4月25日打开抗旱移栽烟门,5月20日完成19419亩指导性面积移栽任务,最佳节令完成抗旱移栽大田面积23580亩。

畜牧业生产态势良好。围绕“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培训、统一饲养技术、统一疫病防疫”的要求,大力发展规模养殖。生猪存栏47320头,同比增长26.2%。其中:能繁母猪3680头,同比增长11.6%;大牲畜存栏9350头(匹),同比增长4.1%;羊存栏14460只,同比增长6.6%;家禽存栏107000只,同比增长21.3%。半年来出栏肉猪46940头,同比增长6.6%,完成全年出栏计划的53.9%;出栏肉牛3460头,同比增长8.8%,完成全年出栏计划的50.1%;出栏肉羊4971只,同比增长2.7%,完成全年出栏计划的46.9%%;出栏家禽101400只,同比增长2.5%,完成全年出栏计划的49.2%。认真做好畜禽常规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除去老、弱、残、孕等不能免疫的家畜外,防疫密度达100%。认真做好“三百工程”,我镇上半年有1户养殖户报名建设扩繁场。在高栗树、板田两村委会实施退耕还林养羊项目工作正在落实。半年来,全镇畜产品产量达5927吨,同比增长15.6%,实现产值9820万元,同比增长10.5%;畜牧业收入达4920万元,同比增长4.2%。

林业生产进展顺利。我镇20xx年规划退耕还林项目的封山育林3200亩,上半年,封山育林中的补植补造已全部完成。完成四旁植树16万株和石漠化种苗生产72万株,石漠化治理项目回塘工作已完成,现已开始进行移栽,预计7月底全部结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结束。全镇共完成确权面积176930亩,占应改面积182574亩的96.9%;确权到户率达85%;纠纷调处率达95%;宗地勘测合格率85%。已核发林权证869份。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全镇未发生森林火灾。林业站规范化建设已经完成。

薯类生产减产不减收。受百年一遇干旱少雨灾害的影响,全镇小春马铃薯产量大幅减产,但通过全镇领导干部群众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抗旱措施,加之市场行情较好,在大灾之年实现了减产不减收。全镇小春马铃薯种植面积15100亩,成灾9000亩,绝收6100亩,减产1940万公斤,9000亩小春马铃薯平均单产1385公斤,较正常年份减产615公斤,综合亩产值达3262元,实现产值2935万元。

蚕桑生产成效明显。我镇目前现有桑园面积850亩,饲养春蚕472张,由于受干旱影响,今年春蚕饲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3%。通过加强桑园管理,搞好养蚕、产茧各环节的技术指导,目前,蚕已经上蔟结束,进入簇中管理阶段,春蚕饲养情况良好,预计春茧产量13吨。

蔬菜生产损失严重。在陆良田园公司、河口和顺公司等外来龙头企业和镇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流转的成效初步显现,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上半年,全镇共种植蔬菜5340亩,受灾5340亩,减产320.4万公斤。田园公司因干旱受灾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劳务经济成效显著。按照“农业损失劳务补”的工作思路,采用走访、座谈、广播、能人带动等方式,动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狠抓向外输出和就地转移,努力为农民提供就业平台。截止5月底,全镇新增输出转移剩余劳动力1500余人,新增劳务收入900万元,在外务工人员累计达5400人,实现劳务收入3240万元,有效弥补了大旱遭成的损失。

非公经济较好发展。以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工商个体户为主的私营企业发展较快。全镇共有工商企业户695户,同比新增12户;上半年实现产值4378万元,同比增长5%,非公企业从业人员达1280人,同比新增20人。

3.科技推广惠及三农。

按照“科技领路、样板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农业发展思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通过样板建设和科技措施推广,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一是样板示范和科技支撑成效明显。

上半年,共创建玉米样板4000亩;完成22500亩优质饲料玉米,杂交玉米制种;完成马铃薯高垄双行栽培10000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70000亩。推广以楚粳号26号为主的水稻良种5000亩。利用新型农民培训的政策契机,在狮子口村委会举办农民田间学校一期,培训养殖能手58人。

二是农机贡献率日益显现。

20xx年上半年,全镇共投入抗旱保春耕机具661台,其中:拖拉机112台,排灌机械441台,各类微耕机113台,累计完成抗旱浇地19500亩,机耕机耙13000亩,机播420亩。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强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为项目引进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争取有利于发展的各种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改善人居环境。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3453万元,同比增长21.7%。重点做了以下项目工程:投资417余万元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含17万元移民项目资金);投资150万元完成了新芳线10.6公里的道路挡墙、沟涵管等构造物建设;投资128万元新建40座qj-ⅲ型智能化烤房建设;投资114万元对狮子口和双合2所完小共1120平方米进行危房改造;投资98万元完成居委会和雨补村委会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24万元完成狮子口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投资23万元完成79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投资8.5万元进行乡村道路小修保养;投资5.5万元重建雍家小坝桥;投资5万元完成工会规范化建设;投资35万元完成林业站规范化建设;投资5万元完成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总投资460万元新建80套共4000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农村私人建房1980万元。

(三)抗旱救灾成效明显

镇水资源较为丰富,镇境内共有中小型水库、坝塘40件,正常年份可蓄水3650万立方米,年均降雨量1280毫米左右。20xx年9月至20xx年5月,全镇因干旱缺水而导致8个村委会、28个自然村16300人、25200头牲畜饮水困难,48960亩小春农作物全部受灾,其中绝收33900亩,预计经济损失达4450万元。

针对严峻的旱情,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抗旱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党政领导包村(居)委会、中层干部包组、百名机关干部包困难户的“三包”抗旱救灾责任制,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和“优先人畜饮水,保障大春作物用水,兼顾小春作物用水”的原则,制定了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和一村一策的供水方案,实行严格的节约用水、限时供水和临时用水分配制度。妥善处理好群众因生产、生活用水引发的各类水事纠纷。同时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投身“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攻坚战,确保抗旱工作取得实效。

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争取到抗旱资金258.28万元,饮用矿泉水9006件,大米27.15吨,水桶196只。 共打机井8眼;新建人畜饮水管网工程8件,共16872米;完成了20xx年国债人畜饮水工程3件,安装输水管道320xx米,建蓄水池2个。同时,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物资的监管,做到不截留、挤占、挪用抗旱专项资金。

(四)财税金融工作平稳运行

上半年,对10个村(居)委会统管资金达149.44万元,对10个村(居)委会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达178.2万元。通过加大财务管理力度,强化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有效防治了农民负担的反弹。金融部门继续巩固信用镇的创建成果。上半年共发放支农贷款6150万元,同比增长28%。供销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组织货源,保证了农用生产物资的及时供应,上半年共供应化肥3000吨,同比下降37%。工商、农科等执法部门加大对农用物资的监管力度,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五)民生改善进程稳步推进

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上半年共兑现各种惠农补助资金757.6万元,其中:种粮农民补贴15.38万元;玉米地膜覆盖补贴33.7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415.8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33.7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4万元;兑现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27.93万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贴23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5114人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达1869人次66.05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5.14万元;汽车、摩托车购置补贴94.4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对20xx年发放的264户1043万元小额信贷扶贫资金进行跟踪问效。二是认真做好中国扶贫基金会“甘霖行动”贫困家庭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全镇共统计上报了981户困难家庭。三是切实做好省级重点村建设,对狮子口村的省级重点村建设已完成硬化道路3条1.1公里4400平方米,新建公厕4座,新建沼气池20口,中低产田改造25亩。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77名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失业保险,为118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医疗保险,并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日常工作。在县残联的支持下,为11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调查上报工作,争取早日做复明手术;为37名重度残疾患者每人捐赠了200元;并为戚家山、狮子口两个村委会的残疾人捐赠饮用水200件。民政部门积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年共发放大米18吨公斤、棉被100床、春节慰问金1.5万元、五保户救济金2.87万元、低保金37万元。同时,高度关注老年人的生活情况。

(六)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教育教学稳步发展。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不断提高。积极申报和实施好学校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对中学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检查全面,监管有力,落实到位,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镇中小学校现有d级危房10013平方米,其中:中学3848平方米;小学有6165平方米。目前,狮子口小学和双合小学的危房改造工程已全面启动。

宣传文化工作扎实开展。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及时报送简报、新闻作品,及时收集舆情信息。上半年,共制作橱窗6期,简讯6期,会场标语41条,报送新闻56条,采播52条,电视采播率达92%,为宣传的经济发展成果以及新人、新事发挥了积极作用。定期对境内的文化市场进行检查与清理。对外来演出团的违法演出坚决给予取缔。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村1家(镇龙潭居委会),县级文明单位1家(镇雨补村委会)。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净化了医疗市场和药品、食品市场。防疫保健工作逐步加强,上半年,完成流感疫苗接种1100人次,完成甲流疫苗接种7050人次,各类疫苗接种率达98.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共减免医疗费80.7万元,受益群众55929人次。其中门诊55703人次,减免42.6万元;住院226人次,减免38.1万元。全镇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

计生工作巩固发展。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认真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上半年,人口出生数114人,出生率3.52‰;农业人口新办独子证3户,流动人员办证率达100%。雨补、龙潭、双合三个村委会计划生育自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

资源管理逐步规范。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半年来,通过土地定期巡查和信访接待,共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势头2起,调处土地纠纷1起,调处率100%;矿山巡查20余次;为20户农民用地2800㎡办理了宅基地审批手续,为1户农民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认真做好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其他事业同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共同发展。切实抓好民兵预备役建设,全民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移民、通信、电力、广电、统计、老龄、审计、档案、保密、督查等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新成绩,积极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到位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协调、监管、会议等九项制度。加强对镇境内学校、工矿企业、非煤矿山、尾矿库、水库坝塘、道路交通、易燃易爆物品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 “三非”及私挖乱采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学校、农村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有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规划的丰收之年,为促进我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本着工作出特色,队伍建一流的宗旨,确保全乡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实现经济大幅提升。现将我乡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年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农业稳乡、生态立乡、科教兴乡、工业强乡、旅游活乡”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以农业为主,以旅游业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为配套的基础稳固,优势突出,结构优化的新型产业体系和格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七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进入全县一类行列,其他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一个新的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一、计生工作:XX年度我乡全县排名一类乡镇第21位,今年,按照乡党委、政府确定的保一类进名次(进入全县一类乡镇前十名)的工作要求,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计生干部待遇,配齐配强计生干部队伍。2、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重点是抓好未婚先孕、未婚先育人员的管理和处理。3、坚决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让育龄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4、转变工作职能,积极开展“5.29”和妇科疾病普查等计生服务下乡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改变计生形象,取得育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截止目前,我乡共出生人口126人,其中计外6人(多孩一例,二孩二例,非婚三例),计划生育率达95.23%,在XX年度全县半年综合排名位居第9名。全县夏季计生突击服务活动下达我乡的任务为:四大手术措施共30例,已完成27例(结扎9例,上环16例,人流2例),社会扶养费征收任务6.5万元,已全额完成。

二、集镇建设

集镇整体搬迁是我乡发展史上难得的一次机遇,也是提升我乡集镇品位的一个突破口,要以此为契机,利用库区建设的有利条件,按照打造辰溪后花园的工作思路,高标准、高定位、高质量地稳步推进新集镇建设步伐。

一是大力加快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搬迁进度。随集镇搬迁的共有23家部门和单位,截止目前,已迁入新址办公的有10家(区工委、乡政府、卫生院、敬老院、农电站、信用社、电信所、派出所、供销社、自来水厂),正在建设的有4家(法院、邮政、畜牧、柿溪乡安置工程),还有6家(国土所、国税所、移民站、中心小学、农技站、粮站)因为资金和项目的原因还没有动工。XX年新增建设项目3个(中心汽车站、乡文化楼、市场)已完成规划、设计及落实施工队伍等前期工作,目前正组织人员准备进行施工。

二是加快移民建房进度。随集镇搬迁共涉及龚家湾村、修溪居委会两个单位147户,自XX年12月23日完成集镇宅基地的分配工作以来,目前,除自购房5户外,已完成宅基地基础部分施工的共107户,余35户因为基础超深需做处理及天气原因暂未完成。正在建房的共72户,其余部分移民户因资金和建设场地等原因暂未能施工。

三是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电站大坝到乡卫生院处公路的路基改造,预计8月前完成水泥硬化工程。集镇供电、供水工程也正在逐步完善,排污管线、垃圾站场、绿化、亮化等建设工程也正在规划中。

三、稳定工作

木洲村的稳定工作一直是乡党委、政府的一块心病,早在XX年,县政法委就提出了“木洲稳,修溪稳、修溪稳、辰溪稳”的维稳口号,由此也可以看出我们修溪乡所面临的严重的维稳工作压力。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切实解决疑难、遗留问题为切入点,把矛盾纠纷、群体性隐患事件消除于萌芽状态。

1、积极组织乡、村及农电站相关人员开展木洲电费的收缴工作。木洲村自XX年底电站正式开建以来,就没有交纳过电费,截止四月,共欠缴电费达110余万元。年初,乡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木洲群众观念的突破口来抓,通过周密部署,按照逐步规范的思路制订工作方案,目前全村562户已完成四月份的电费收缴共534户,未缴28户中有24户因全家外出不能收缴,仅有4户无缘由拒缴。

2、积极协同业主做好木洲村沿河水土流失的赔付工作。因木洲村二期护坡未启动,造成沿岛护坡高程过低,每遇泄洪,必使岛上部分地段受水侵袭,水土流失严重,群众意见也较大。针对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及时与业主协商,对群众的受损部分给予了经济补偿,并表示及时予以启动二期防护工程。

二是以改善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切实转变群众思想观念。

先后启动实施了村内道路的硬化工程、引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并通过县建整扶贫工作组的进驻,积极实施柑橘品改、蔬菜大棚、农家乐等项目建设,让木洲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让他们把心思从蛮要工程当包头转变到了实实在在搞开发上来。

三是以保护性施工为抓手,全力推进集镇建设进度。修溪新集镇的建设自XX年开始“三通一平”工作以来,矛盾不断,先后发生了“1.31”打砸乡政府、“8.6”冲击县政府两次重大群体性事件。今年年初更是因少数木洲村民以征地标准过低等原因进行阻工,造成随集镇搬迁移民户不能建房,针对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在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保护性施工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3月24日,400余政法干警组织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保护性施工,强力推进了修溪新集镇的建设进度。

目前,全乡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四、其他各项工作

1、农业方面

重点一是抓好征溪口村750亩的国土综合开发项目,目前已完成500余亩;二是抓好龚家湾村450亩葛根种植培育基地的建设,目前已完成280余亩;三是抓好库区网箱养鱼,目前全乡已有网箱824口,扶持网箱养鱼专业户82户。

2、旅游休闲业

试点起动旅游休闲业项目,充分挖掘我乡丰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以库区旅游休闲开发为依托,抓住大洑潭电站库区开发和清波浪新集镇建设的有利契机,增强新集镇与库区发展整体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旅游开发“先规划,后开发,不规划,不开发”的思想观念,激发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兴办旅游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本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的开发,重点抓好以木洲大坝为点,沿木洲至龚家湾、木洲至黄埠库区游的“一点两线”建设,乡党委、政府在财政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奖励“农家店”和“农家乐”特色旅游项目,同时组织邀请发改、旅游、规划、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或专家来乡实地考察,为我乡的旅游规划及开发工作献言献策,按照将我乡打造为“辰溪后花园”的总体思路,使旅游业成为壮大我乡财政、促进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五、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与领导、领导与干部、干部与干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营造了一个团结有活力班子队伍和风清气顺的工作氛围。二是要秉着“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开展“建功创业”活动,倡导岗位建功,积极鼓励干部创业。整顿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抓好村支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六、“6.8”洪灾受损情况

6月8日凌晨2点,我乡境内普降暴雨,最大降雨量达到140毫米,给我乡群众的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据统计,全乡共计房屋受损17栋54间(塌方损坏8栋,水淹9栋),受淹稻田1700余亩,其他作物受损1200余亩,其中绝收600余亩,冲毁溪堤34段XX余米,公路塌方15处800余米,高压输电线路冲断5档,冲走网箱150余口,中、小学被迫停课两天,全乡直接经济损失达800余万元。

灾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及时启动防汛预案,主要做了以下几件事:一是加强汛期值班制度;二是加强汛期预警措施的落实;三是积极排查、消除灾害隐患;四是组织开展抗灾生产自救活动。

七、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1、按照“先稳定,再发展”的思路,重点做好全乡的稳定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2、按照打造“辰溪后花园“的思路,重点加快新集镇的建设步伐和后续管理工作,完善集镇功能,确保新集镇年底前初具规模。

3、按照“保类进位“的要求,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年初所定目标的实现。

4、以全市基层武装部建设试点单位为契机,加强各部门的阵地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确保各项工作出特色,出亮点。

XX年是我乡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坚信:有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有乡村两级全体干部的拼搏进取,狠抓工作落实,一定会实现年初所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给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我叫,男,19xx年x月生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朱田镇,汉族。20xx年x月考入济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xx年x月毕业,大学本科学历。为了能更好的走向工作岗位,让组织对我有更深的了解,现对自己以往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思想方面长期以来,我思想上积极上进,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等课程的学习,我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坚决抵制了各种错误人生观的侵蚀,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自己,加强自己的理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和思想水平,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加以应用。

二、工作方面大学期间,我曾担任班级生活委员,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学生工作,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认可,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毕业前夕,我积极响应团中央“到西部去,到基础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报名参加了西部计划,到服务单位之后,我听从安排、服从指挥。作为年轻人,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按照“会干、苦干、善干”的要求,秉承“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领导安排的事情还是群众反映的情况,我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认真对待,及时办理,不推卸、不拖延、不误事、不敷衍;对群众要办的事情,耐心、认真、尽职、尽责;对任何人的批评意见都虚心听取、认真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三、学习方面在校期间,我时刻将学习作为我的第一要务。经过四年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我已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并于20xx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课余时间,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了专业学习和实习安排,使自己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在实习过程中提高了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我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对于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全面学习、创新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知识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

鉴定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我叫王思葱,男,*年xx月出生于,x族。x年x月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主修软件工程(测试方向),x年xx月毕业,学制四年,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回望过去,我已经走过了23个春秋。从孩童到学生到一名社会工作者,现在我正要开始人生的另一段旅程,多年来不乏成功,也难免不足,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这些年来的的成功与不足,回顾自己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一、学习工作方面

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力争上游。在大学四年中,我首先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学好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我也不断扩展自己的课外学习,通过自学,我学会了一些网站设计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努力组织社团工作,曾成功组织了多次大型社团活动。

二、思想政治方面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上进。大三的时候我就向学院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并顺利在大四期间成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注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增强自身的党性原则,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虚心向身边的党员学习。

三、生活作风方面

在生活作风上,我一直我严格要求自己,以身实践传承千年的中华传统美德,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我也一直坚持自我鼓舞与自我反省,不断修正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希望能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座右铭实践到底。

总结自己多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今后,我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力争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公务员政审自我鉴定汇报人:

二○一二年xx月xx日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男,水族,19xx年2月30日生,大专文化,九阡镇xx村人。XX年至今担任xx村村民委员会主任。XX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以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的人生信条,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重要思想,勤于学习、勤奋工作、努力钻研、不断进取,在理论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通过组织的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了解当今的国际政治形势,社会动态及党中央的指导方针,深刻领会重要思想的意义,深刻领吾精神。

二、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xx村总人口1000多人,土地资源条件差,土层薄,土壤砂质化严重,以往种植农作物品种单一,效益低下,村民收入水平低,村集体经济薄弱,可以说是一个贫困村。XX年担任村主任以来,开始深深思索,面对本村的贫穷落后状况,怎么办?农民离不开土地,在土地上下功夫,有干头。他看着村里的荒山荒坡开始动脑筋,之后又到处寻问,多方打听,了解情况,还请了有关林业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最后把村里几百亩荒地全部栽植了经济林木,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将发展林业作为本村村民致富的突破口。

发展林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首先老百姓不认可,觉着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一般都得多年后才能见效益,这年头,几年后的事谁敢说。其次,前期生产投入大量资金筹集困难,退耕还林的时间和费用不好计算。针对这些老百姓关心的难点问题,村里召开多次会议,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可是群众的积极性还是不高,甚至有个别人有抵触情绪,一个小小村主任还想弄点政绩出来,老百姓要是真赔了咋办,谁管。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老百姓的心思,我心里明白得很,于是,我首先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栽起了杉树,亲自先干了起来。大家看到我执着的样子,也纷纷行动起来,很快将各自的自留山栽植完了,到第二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时,哗哗数着钞票的退耕还林户脸上都堆满了笑容,昔日的荒坡变成了林草茂盛的宝地。近几年来,镇党委、县政府的号召下,大力发展本村畜牧业,依托本村优势资源,积极发展畜牧业,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建设

xx村民的收入增加了,我的威信也提高了,而我却把村民对我的这种信任和支持转化到带领全村党员干部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来。过去的xx村交通闭塞,人民群众到九阡镇赶集都靠人背马驮,人民群众最期望的是修通本村公路,改善落后的交通面貌。为改善全村闭塞落后的面貌,XX年底,我村抢抓公路建设,招商引资和组织村民集资等办法,经过几个月的抢修终于打通了九阡镇到xx村的简易公路,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在国家西电东送的大好形势下我组织全村村民积极参与,抢大头干重活,主动配合技术人员立杆架线,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改变了xx村没电的历史。在XX年全国冰灾的日子,我和全村的领导班子及时联系上级,积极主动与供电所工作人员对全村的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全村能正常安心的用电。由于我本人积极参加抗冻救灾工作,本年度我被州人民评为先进救灾工作者。

三、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是一个令人向往、催人奋进的光荣称号,从我面对用革命先烈鲜血染成的党旗,举起手宣读铮铮誓言的时候起,我就决定要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无比崇高的信仰来实现一个伟大的承诺。我是共产党员,就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XX年1至今,我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钟南山、任长霞、冯尚益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我对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地为xx村的交通事业而奋斗。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能力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在竞争中求发展的素质和技能。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在自己岗位上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纪律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根基

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我还狠抓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抓班子建设,村党支部是村民主心骨,而党员干部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发展村经济的同时,我把带好班子、管好党员队伍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使本村班子更加团结干事。在党员管理教育方面,认真坚持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支部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解放思想。并结合县、镇党委实施的党员双带工程,让每个党员都确立了自己发展项目,都学会1-2门手艺,同时建立了帮扶对子,加大对本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在个人生活上,我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浪费集体的一分钱,集体干每项工程,我都精打细算。在各年的防洪抢险过程中,我身先士卒,舍身抢险抗洪,指挥村民在风雨抗洪自救,确保本村的自然村寨、农田等没有受到洪水的侵袭。我就是这样以身作则,带出了本村的好村风,打下了良好的根基。

但几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方面也不免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要更进一步的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党员学习,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各位领导、各位父老乡亲:

20xx年已经结束,回顾过去的一年本支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把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作为我全年工作的奋斗目标,在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及村监委会的监督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明的作风,为民服务的热情,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促进了群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履行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述职。

一、回顾过去一年工作。

盘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有学习的收获,实践的感慨,也有反思的遗憾,在此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如下汇报: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村党支部始终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学习,努力提升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水平,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踏实工作,团结奋进,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村里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以饱满的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要抓紧、抓实,为明年计划生育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党组织的堡垒作用。我们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标准和镇党委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各阶段活动,并把活动内容有机地结合到实际工作中,要树立党员群众心连心。在群众中要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别是退休老干部不忘发挥余热,主动当好党支部的参谋和宣传员,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重新向党宣誓。开展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意识。我村党支部十分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把富有朝气、工作出色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20xx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人,发展党员xx人,为党组织注入了新活力。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全部上缴镇组织室。

3、努力为村民办实事。按照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20xx年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为切实办好群众最急、最盼的实事。村党支部、两委会研究决定部署做好为民办事计划。主要表现在,一是:今年我村大春用水时节非常危急,镇村干部经过二十个日夜,安装了台抽水机,圆满解决了大春用水。二是:协助建好大坝引水工程,大坝是我村农业用水的主要命脉,能够提高农业经济收入水平和农业发展。

4.把维稳和信访工作放在平时工作重要日程。本人作为村书记,在抓综治维稳方面,带领村干部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职责,把矛盾纠纷,信访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利用节假日进行巡查,化解矛盾纠纷,村民小组分片进行维稳管理。

二、明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双堰村两委,继续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争取明年工作再上台阶,主要计划如下:

(一)继续推进一事一议工程。20xx年计划修建马家沟下段接通号支渠和各组的进水组渠,对一些路渠进行整治。

(二)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按照党委要求在发展党员和加强党员教育上下功夫。提高为民服务的标准表现在,开展创先争优点评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利用远程教育、村图书室对党员、群众进行教育。

(三)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解决好群众急需的问题。完善村级网格制度,提高群众知晓度。把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解决好;落实补差补缺工作表现在,计生工作后进赶先进,维稳工作确保群众不出事,矛盾排解掉,为我村群众生活生产提供和谐的环境。

(四)加强扶贫送温暖,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我村将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把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到村里面困难群众中去,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对他的关怀和照顾。

同志们,新的建设目标已经确立,新的发展机遇已经到来。20xx年让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前方百计抓好村级经济发展工作。以党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为重点,始终把满足村民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扎实开展好村级各项工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全力实现我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就是我的述职报告,谢谢大家!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一年来,我校党支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的重大课题,找准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寻求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切实解决社会、师生关心的问题,进一步确立了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实施素质教育带给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党员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1.认真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大干开局之年。

校党支部找准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寻求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切实解决社会、师生关心的问题,进一步确立了发展思路。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个目标”,“二个重点”,“三个突破”。“一个目标”:着眼于建成一所在晋城市乃至全省内初中教育有重要影响的一流校,一所用心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校,一所能带动全县学校发展,辐射改革成果的示范校;“二个重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项成才;“三个突破”:在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名师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有重大突破。

2.坚持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做好学习计划安排,明确学习要求,确定重点题目,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每月安排固定的时间学习,并集中组织学习研讨,不定期地召开学习研讨会。每位支委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好典型发言,做好学习笔记。继续坚持支部委员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的“三带头”制度,完善支部委员上党课的做法,坚持每学期上好2次党课,结合本支部实际,细化学习方案,把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筑牢党的战斗力基础

1.以人为本,着力构建“促进学生生命发展”的活力课堂。

学校以学科党小组为核心,立足课堂主阵地,引导教师实现由“讲堂”向“学堂”的转变,向教育科研要质量,真正的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让效率高起来。我们实施“减负增效”策略:倡导“要让教师下题海,不让学生下题海”,规定布置作业要,分层次,当天布置作业第二天务必批改和订正,切实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针对班容量过大的现实,我们实行党员领导包班级,教师包学生制度,班班设立“学生学情日日清”公告栏,按照“分层优化,整体提高“的思路,在“堂堂清”“周周清”“月月清”上下功夫,加强质量监测,为学生补差补漏,既带动了学生整体质量的提高,又关注了学生个体发展。经验《让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作为我市的中学课堂教学经验被省教育厅专题收录,全省推广。《教育》专题报道了我校的课改经验。

2.开门办学,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党支部每学期开展一次“千名家长进课堂”活动。透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家长代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进行调研走访,围绕“转变作风,创新管理,科学发展,打造品牌”的主题,广泛征求社会、师生意见,先后收集到对学校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共数十条、推荐上百条。校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师生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推荐进行了认真讨论,对症下药,进一步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改革发展。

三、以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推荐,带给党组织决策。广泛开展“学党章、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矛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责意识、纪律意识和奉献意识,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提高执政潜力的要求,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努力构成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团结协作的“四好”班子和“五好”干部队伍,提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近年来,我校先后有延等9位教师获“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学能手”称号;等11位教师获“市教学能手”称号;吴等23位教师获“县教学能手”称号;吴红卫等14位教师获省、市、县“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称号;常等5位教师被评为“县名教师”,同时,有16位德才兼备的教学骨干走上不一样学校的领导岗位,带动了兄弟学校的发展。

3.重点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不断改善作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师德建设、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

倡导教师“敬业、爱生、奉献”精神,“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育与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教、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努力成为广大学生的良师益友和人民满意的教师。我们狠抓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先后修订并出台了《教职工管理制度》《全员岗位职责》《班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与每个教职工签订了《师德师风职责状》和《廉洁从教承诺书》;对学生的管理实行“积分卡”制,构成了全员参与的“习惯养成教育”网络。

每项制度都有专人负责管理,大到指纹签到、不定时查岗,小到不准在学校内抽烟、教师上课关掉手机等,做到了一周一小结,一月一公示。我校定期开展教情学情调查,把教职工的师德师风与评模、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学校狠抓学生的养成教育,细化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把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和班级考核及相关人员的工资挂钩,严格奖惩制度。科学的管理和制度的严格执行,给学校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

四、开展主题建立活动,不断推进党组织礼貌建设

1.继续开展好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坚持群众学习、岗位培训、个人自学的多方渠道,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用心参加岗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参观考察、课题调研、教学评比、论文评选、技能比赛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在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先进讲事迹、党员讲体会,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先进学,学理论、学知识、学业务、学技能”的“四讲、四向、四学”活动,鼓励广大党员多读书、读好书,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向深入。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重点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时间节点,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是做好全面推进和深化提高这两个阶段的任务,透过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教育活动、开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组织创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活动等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透过做好阶段总结、阶段考核评议、完善机制等工作,边实践、边提高,及时汲取经验,提炼成果,努力探索创新创先争优活动的新机制。

我们充分发挥我校名师荟萃、人才济济的独特优势,实施“青蓝工程”,透过师徒结队,带动整体提高。学校每年都要进行“教师”评选:教师全员赛讲,校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使教师在创水平、创风格、创特色,进而创流派上迈出了一大步。

3.大力推进学校各项礼貌建立工作。

校党支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把德育工作摆在教育的首位,把学校文化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隐性课程”,让学校处处会说话,学生处处受教育。

学校环境整洁优美,地上无纸屑,墙上无污点,自行车排放一条线……学校文化也是形式多样:开展了“尊师月”、“推普周”、“科技周”、“爱心日”“学生才艺秀”、“竞选学生会”等,每项活动都主题鲜明,组织得法,有实施计划,有过程记载,有调查报告。我们用心开发校本课程,针对独生子女实际,组织教师编写校本课程《感恩之心,与爱同行》,以感恩为突破口,透过德育熏陶、养成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对学生进行中华传统美德、礼仪知识和习惯养成教育。

五、今后工作思路明确:科学发展创品牌

1.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理念问题。

我校党支部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第一,在管理方面,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第二,在发展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向优质名校转变。第三,在教学科研方面,向团队合作方式转变。

2.提高党员素质。

要重点解决党员教师在科学发展、教育质量、师德师风、教学潜力及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校深入开展以“加强师德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重点解决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不实干的问题,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创新管理机制。

要认真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的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按照“继承发展,持续改善”和“制度管人,数据说话”的原则,探索适应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

4.推进科学发展。

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学校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实际潜力,不断推进我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进一步构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打造学校品牌,增强学校发展的后劲。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始终是师生工作学习的出发点和崇高目标,学校也正驶入“以建设提升教育品位”的科学发展快车道。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心创优教育发展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教育,凝心聚力谋求科学发展,为社会带给优质教育,使学校又快又好持续发展,创造教育新的辉煌!

多谢大家!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年来,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部书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贯彻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抓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班子其他成员一道,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班子建设、三个文明建设出现了良好向上的势头,各项工作都在稳步发展,总结一年的工作做以下述职:

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支部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组织能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七分公司领导班子5各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单位,要想完成生产任务,班子建设是关键,如何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发挥集体的力量,形成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战胜各种困难,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至关重要。

我有针对性的找中层管理干部谈心,摸清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进行领导层心交心,真心实意地交谈,个别谈心七人次,解除部分思想“疙瘩”。基本上做到了党政一心,遇事勤沟通;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了解职工在想什么、做什么、最关心的是什么。我通过和职工20余次谈心,了解到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列出8条,及时和行政领导沟通,能解决的我们及时进行了解决。

党支部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领导班子存在的不良现象,总结归纳了七个提倡,七个反对:“提倡求真务实,反对哗众取宠;提倡团结友爱,反对相互拆台;提倡直面缺点,反对避实就虚;提倡严以律己,反对得过且过;提倡发扬民主,反对独断专行;提倡无私奉献,反对斤斤计较;提倡爱岗敬业,反对无所事事”,并做成桌牌放在每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办公桌上,作为警示牌,时刻提提醒党员干部做好表率,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加强分公司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突出。20xx年,我把支部书记的工作重点放在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为中心,围绕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上,在党建工作上,不断融合、创新、努力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们在杭千高速四合同,设立了“共产党员示范岗”,表现出了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高尚风格,为其他施工队起到了表率作用,深入基层做落后职工的思想工作,根据团员青年活泼好动的特点,“五四”青年节组织他们到烈士陵园进行红色教育、重温了入团誓词、十一组织了卡拉OK演唱会、四次义务劳动、激发了他们健康向的劳动热情,一年内,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8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人,拟发展党员2人,有三名预备党员年内转正,党的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为目标,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足省情省力,服从服务于新型城镇化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一圈一带”和蓝黄“两区”等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坚持科学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预期;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坚持整体推进,加快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一)县域突破。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市域放开。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

(三)合理确定济南、青岛落户条件。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三、创新人口管理

(一)深化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3号),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覆盖面,全面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着力提升流动人口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切实解决不能或不愿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问题,使其共建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

(二)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地区分布等情况。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为建设和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信息支撑。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四化”同步,提质加速,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一市一区”等规模偏小设区市行政区划调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县实施撤县设市,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城市自主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示范镇”建设,增强人口集聚和产业承接能力;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加快“村改居”步伐,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等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城镇聚合型社区转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人口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六进”,即消防管理、车辆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境外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物业管理进社区,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及时将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加快党(团)组织、群团组织全覆盖,实现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推进纳入城镇化管理的农村新型社区与城市社区同服务、同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

五、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落实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领域,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强化权益保障,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平、稳定、充分就业。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规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四)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构筑有利于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发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五)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抓紧抓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六)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省级以下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机制,健全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抓好措施落实。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千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出台本地区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形成协调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做好宣传引导。全面阐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广泛宣传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落户标准和条件,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妥善回应群众关切,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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