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2025-11-21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5篇)。
在法律日益受到重视的社会中,合同的需求不断增加,签订合同有助于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郴州市苏园东路林邑花城3栋1717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计叁年。
二、本房屋押金叁仟元,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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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b、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年。
2、承租期限为_____年,另_____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续租到__________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__________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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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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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字第______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每半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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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21--29日,大巴山生态与贫困问题研究会邀请四川农大易同培教授一行2人,再次到花溪走马村柏林湾社区开展专家服务工作。易同培教授深有感触的说,此次社区服务工作,社区行动的变化,所见所闻,令人兴奋与激越。二次社区之行对比鲜明,从农户自组织及生活、文化价值追求,看到了中国乡村未来的前景!
针对生态社区营造项目活动中的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社区发展规划、湿地植物园、硐寨天然植物园、社区特色园区建设,开展调研、现场指导,工作成果展示与农户互动等活动。通过7天的社区考察,野外实地调研,研讨交流等活动,从社区人文历史、自然生态、社会经济、农户生计、文化艺术等多视角,对“生态社区营造项目”从理论到实践活动,进行了系统诊断,充分肯定项目建设机制、成效与影响,同时为项目深度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在大巴山生态与贫困问题研究会、社区农户的配合下,共同完成了社区5年发展思路、项目规划与方法论述的《生态社区行动纲要》。为社区未来描绘一幅绚烂幸福生活图景,社区农户深受鼓舞与鞭策。
《乡村生态社区营造行动纲要》--社会、专家、社区视角
一、目标与思路(营造“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生活幸福”乡村)
1、自然环境优美,物种多样,生态优势资源成为社区营造的亮点(特点鲜明);
2、重视生态社区发展长远规划,将在地生态资源融入社区营造活动,并持之以恒坚守环境至上的营造原则。如营造社区公共空间、学校、道路、人居环境、湿地路渠、理水、农圃等美化、可食景观培育。
3、社区人文历史厚重,值得深度挖掘,使之成为生态社区营造在地文化引擎。在社区现有成果基础上,将传统社区优秀文化元素、智慧、技艺植入现实社区生产、生活、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各个层级,艺术提升社区精神品味与幸福感,复兴乡村文化(社区历史、艺术审美、人文尊严价值追求),并形成乡村生态人文自觉。
4、跨文化视角与行动,在全面复兴乡村文明的同时,社区自组织能力建设与社区内动力释放尤为关键,生态文明与可持续生计是社区腾飞两翼,形成社区独特的人文优势,拓宽乡村生态市场的社会基础。
5、公序良俗,天人合一是生态社区营造的要旨。营造川东北区域独具民俗原生态的乡村本土发展模式。
二、生态社区5年项目行动计划(预算310万元,急盼社会组织及有缘人关注与合作)
1、营造保育在地天然植物园2处。即“湿地植物园、硐寨植物园”二处(预算50万元)。
2、生态文化竹园(面积10亩,栽植观赏竹200种,校社共建。预算20万元)
3、城乡互动生态农场1处(面积150亩,DIY体验式、休闲生态农场。预算50万元)
4、乡村生态美化项目(道路、路渠、家居、农圃、湿地美化与亮化。预算15万元)
5、在地生态资源试验研究、驯化、繁育(战略、战术行动研究。预算10万元)
6、殡葬文化建设项目(2处,文化寻根及殡葬文明建设。预算30万元)
7、社区历史文化遗迹抢救性保护,对外展示(拍摄、声像、出版。预算25万元)
8、社区综合性图书馆(集收藏、学习、科研、展示、教化于一体。预算60万元)
9、社区生态产品(食材)营销站(点)及人员能力建设(预算20万元)
10、生态社区民俗及接待环境、能力建设(预算30万元)
三、生态社区营造方法论
1、充分肯定当下社区营造的组织形式,进一步深化。创造条件让社区每个参与者释放内在潜力,形成社区的内动力与凝聚力。献计、出谋、出资源,扩展资源动员能力和整合能力。开放性社会参与社区营造活动。
2、社区规划及活动,必须建立在对自然的学习和认知基础上,举一反三。学会学习、独立思考,甚至对历史经验的反思,并对行动结果不断完善与修正,社区被认同的结果。可量化,可操作,可验证。在不违背社区人文、自然、社会良性互动原则下,长远惠及子孙与自然的大战略。需要集思广益,逐渐形成在地生态社区规划与行动的文化自觉。
3、重视资源动员、整合,外部环境开拓、推介与社区自我成长相协调,逐渐形成以社区受益对象为主,外部帮助支持为辅的资源储备。构建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监督到位的`资源使用机制,形成资源参与良性互动的社区营造环境、强大的资源社会动员能力。
4、社区营造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坚持数年。以当下存在的诸多危机、紧迫、生态灾害事件为参照,冷静应对生态、食品、市场、文化价值危机的挑战,增强自我改善意识和行动的有效性。
5、坚信自己的认识与努力一定成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坚信城乡优势互补,乡村人文、自然优势独特,独具魔力,是社会发展的人文根基与源头所在;坚信乡村多元治理的文化自信,信仰可以改变未来;坚信持之以恒就会形成乡村文化全面复兴。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农村低保
20xx年底,我局下发《关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查通知》。我市农村低保现有3406户5077人,目前已支付1、2季度资金xx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下达的任务目标数3860人与州社保局下达的目标人数不一致,相差甚远,目前,市城居保局连同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及各乡镇正在核实人数。待人员核实清楚后,及时启动该项工作。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
20xx年2月,由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召开《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本资金发放由原单位残疾人联合会调整至民政局发放。根据《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资金按季度发放,从一级残疾人90元增长至100;二级残疾人60元增长至70元。截止目前,我市现全市有724名重度残疾人,一级残疾人303人;二级残疾人421人。现已发放2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费xx万元。
(四)扶贫对象残疾人补贴
20xx年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费市级配套预算xx万元,3月支付一季度生活费xx万元。本月,应对12乡镇77名残疾人发放第二季度生活费xx万元,但由于省级、州级资金未到位,因此只对10乡(镇)49人发放生活费xx万元。截止5月21日,已发放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费xx万元。
(五)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经20xx年底,我局下发《关于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自查通知》。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汇总后,我市现有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801人。在4月份已经发放第2季度困难残疾人801人,共计xx万元。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由于各乡镇残联专职委员(兼职人员)经常变动,易导致残疾人工作脱节;20xx年开始每村配备1名村残协联络员,负责该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智慧量服录入”。通过联络员每月一次的入户调查,时刻了解残疾人动态,为我市统计残疾人各项民生需求掌握扎实数据。但由于联络员文化普遍较低,不能很好胜任“量服”系统录入工作,导致民生项目系统录入及全市量服工作滞后。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党的十六大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高瞻远瞩提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人类社会无论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竞争,还是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提高国民素质的关键则在于教育与学习。社区教育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受到国内外专家的关注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区在实施“两加快,一统筹”战略,建设大都市中心城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更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对于培育城区人文精神,提高城区品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近年来我区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也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20xx年被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主要的工作和成绩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宣传理念,提高认识
20xx年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共同策划举办了江干区社区教育论坛,邀请省、市专家作专题发言。区领导、各部门、镇、街道以及基层有关干部参加论坛,初步了解社区教育的概念及其意义,逐步引起重视。20xx年部分街道社区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了社区教育节和社区教育宣传咨询活动。20xx年区教育局与街道联手开展了大型广场社区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板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书画等多种形式,宣传理念,营造氛围。活动中有180多名专兼职和志愿者参加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参观。还在江干教育网建立了社区教育网页,宣传社区教育,报导社区教育信息和在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先进事迹。通过这些活动和载体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教育在我区上下渐入人心。
二、构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
构建网络是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基础。20xx年10月我区社区教育在原成人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并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社区学院定名为江干区社区学院(筹)。闸弄口街道、采荷街道、凯旋街道在此前后成立了社区学校。基层社区先后成立市民学校,至今全区49个基层社区成立市民学校41个。4个镇则依托化学校,拓展社区教育的功能。全区46个村也均建立了村民学校,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城乡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
三、建立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我区重视社区教育、成人教育队伍建设。已建立起由专职、兼职和志愿者三部分组成的干部师资队伍。目前全区有专职人员16名,其中区社区学院6名,各镇6名、街道4名。15名干部是由区教育局委派。1名由镇解决。兼职人员主要由各基层社区、村文教委员担任。目前社区文教委员49名,村文教委员46名,共计95名。20xx年通过举办两期文教干部岗位培训班,提高了他们的教育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其余是外聘的师资和志愿者,根据教育活动的内容需求,随时聘请参与工作。
四、制定政策文件,采取措施,推进工作深入发展
(一)近年来我区推动社区教育工作出台的文件如下:
20xx年:
由区教育局起草并由区政府下发了《江干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xx年:
区教育局下发了《江干区中小学参与社区共建、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实施意见》。
20xx年:
1、区教育局向区政府报告申请社区教育专项事业经费并经同意按我区常住人口每年人均1元列入财政预算。
2、区教育局起草并由区政府办下发《江干区企业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
3、区教育局与文明办、民政局联合下发《江干区示范市民学校的评估认定的意见》,同时下发了《江干区示范市民学校评估细则》。
20xx年:
1、区教育局起草并由区政府办下发了《江干区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江干区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2、区教育局下发《关于社区教育券发放方法的通知》。
(二)为了贯彻落实有关文件,采取了以下一些举措
1、20xx年起,区教育局就分别对闸弄口、凯旋、采荷三个街道派出专职干部到街道承担基层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从近两年半的工作来看,工作成效是明显的,在指导网络建设、活动开展、规范管理等方面都收到一定的成效,也受到街道、社区的欢迎。
2、20xx年起全区中小学场地等资源向社区开放。区教育局统一制作铜牌向社会公布,统一印制市民活动卡,大部分学校开放工作比较好,也受到市教育局的奖励。
3、加强对基层市民学校的管理。教育局统一印制社区教育工作台帐,规范基层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过程的记载和年度工作和小结,并通过例会,调研等形式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20xx年通过创示范市民学校活动并进行评估,评出十所首批区级示范市民学校,区教育局分别授予铜牌并予以5000元的奖励。这些措施的落实,在促进基层市民学校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方面起到较好的'作用,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基层社区工作的积极性。
4、20xx年试行江干区社区教育券制度。采用学习者自己出一点,社区教育券补贴一点的办法,激励市民参与学习,提高素质。全年共计发放社区教育券16万元,已基本回收。社区教育券主要用于市民三项等培训。1000余名市民受益,其中600名市民通过培训拿到市教育局颁发的结业证。从试行的情况看,收到一定的效果。市民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一定的调动,同时也调动了社区学院和各成校、社区学校的培训的积极性。
五、教育培训活动蓬勃开展,我区成员和市民素质得到提高
随着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形成,各层面均开展了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区社区学院成立一年来,举办了成人业余高等、中等学历教育11个,学员500余人;面向我区机关公务员开展电子政务培训班9期,360余名学员培训结业;举办“十万家庭网络行”培训,1997名市民通过培训结业;还举办了基层文教干部岗位培训班等等。
各街道社区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也举办市民三项培训、中老年书画班、文史知识、外语等各类培训班。市民参与率不断扩大,有些班级学员报满供不应求,还涌现一大批学习积极分子和动人事迹。各基层市民学校也开展了“百场讲座”活动,内容涉及公民道德、法律知识、环境保护、科学发展观、健康教育等等。各街道、镇和社区把青少年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利用暑假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的活动内容,吸引了广大青少年的参与,据统计参与率达到80%以上。活动的形式有很多创新。例如:“家门口的陶吧”、“小市民道德论坛”、“青少年模拟法庭”、“我爱家园演讲比赛”,给青少年以很好的教育,也受到媒体的报导。社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区还出现了一些较为固定的学习型团队。例如:景新社区的书画社、庆春门社区的集邮文化夜校在全市都有点名声。农村成校仅20xx年举办成人业余中专学历班学员298名,大专学班学员135名,其它培训班培训人数1690人,还配合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培训达12500人次。开展农民素质培训有1099名获得技能证书或学历毕业证,大大超额完成区今年下达的200名指标。社区教育活动开展为提高我区城乡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区社区教育工作虽然收到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下制约发展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予以解决。概述如下:
一、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够有效,需加以完善。
社区教育以提高辖区全民素质为宗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落实各级的目标任务,并健全有效机制。目前,街道、镇和基层总体讲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是工作的开展主要靠领导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因而在社区教育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工作的落实上随意性很大,个别街道至今尚未建立社区学校正常地开展社区教育。随着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并统一由区管之后,各镇、街道的教育工作重点,应及时转到以提高辖区成员的综合素质的社区教育上来。区政府要起到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落实各级的工作目标责任,建立符合我区、镇(街道)、社区(村)分级主办社区教育的运行机制和各层面内部协作机制,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
二、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区自20xx年起作为区级层面,每年按常住人口人均1元列入财政预算。这笔经费除了解决区级大型社区教育活动和区社区学院事业经费外,主要用于基层市民学校建设的奖励和江干区社区教育券发放,即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和鼓励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培训工作上。与兄弟区相比我区的投入尚存在较大差距,例如上城区是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2元的标准列入预算。下城区则把外来人口也列入预算。江干区是个外来人口大区,对他们的教育也关系到我区社会的和谐发展,应该把外来人口列入社区教育经费指标。在镇和街道层面的投入方面也严重不足,较好的镇和街道除场地设施的一次性投入外,社区教育活动的日常经费就很少,而且没有一个制度性的规定。至于城区各基层社区市民学校普遍反映经费难以落实,给社区教育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困难。社区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除了区级予以投入外,街道、镇也应该给予基层社区教育工作一定的经费保障,并形成制度。
三、落实专职社区教育人员的编制,理顺管理体制。
我区现有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专职人员,除社区学院外,其余人员的编制还在原学校。随着中小学定编工作的开展,如何落实这些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人员安定,也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西湖区、上城区的做法是派到街道工作的社区教育干部的编制全放到区社区学院。农村成校的编制,兄弟区、县(市)的普遍做法是规模较大的成校,编制独立。最近省教育厅、人事厅的文件规定,农村成校编制控制在农村人口的万分之二。根据上述情况,我区人员编制问题解决的方法可以是采取以下做法:
1、下派街道工作的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其编制统一放入区社区学院,由区教育局职能部门对他们进行工作考核,其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年度奖金由教育局发放,其它每月的奖金福利由街道给予解决。
2、农村成校前几年已办妥独立建制的法人单位手续,其人员应从原单位划出并划入成校,同样由区教育局职能部门对他们进行工作考核,其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年度奖金,由教育局统一发放,其每月的奖金、福利由镇给予解决。
四、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xx年10月市教育局批准我区社区学院(筹),但至今仍借用四季青小学场地。进修学校、社区学院新场地已在筹建中,内部规划需充分考虑社区教育的特点、规模和功能。根据市教育局对社区学院的评估指标要求建筑面积要达到4000平方米,在设计上要考虑功能的整合,以便实际使用并能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的评估认定,正式批准我区社区学院。四个街道有3个建立了社区学校,其余1个至今未建立社区学校。要加大指导力度的同时,把街道社区教育工作列入区级对各街道的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各街道都要整合资源建立社区学校,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校务委员会制度,同时实行分管领导任校长,教育局下派专职干部任常务副校长的社区学校管理运行模式,确保街道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区教育局要对各街道社区学校实行督导评估制度,认定合格社区学校。各镇成校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向社区教育接轨,现阶段成人学校要通过区教育局督导评估增挂镇社区学校牌子。各街道、镇也要加强辖区基层市民(村民)学校的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市民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区教育局要继续实行区级示范市民(村民)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市民学校建设。wwW.15gf.COM
五、打破条条分割,实现教育资源和教育培训的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定区域范围内面向全体成员的终身教育体系。具有社区教育具有“全面、全员、全程”的特征。也就是说教育内容全面广泛,包括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社会生活教育、文化艺术教育、休闲娱乐教育等等;教育对象涉及辖区干部、职工、农民、市民、外来人口等等;培训过程涉及早期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中老年教育等。目前我区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培训上都存在条条分割的问题。在教育资源上各条线都要基层成立学校。例如;老年大学、妇女学校、人口学校、团校等等,名目虽多其实并不具备必要的人、财、物等条件,而且各条线对下都还要组织考核等,使得基层不得不忙于应付,不但浪费有限的资源而且极大地增加基层的人力、精力上的负担,还会助长了形式主义。
区、街道(镇)、基层社区(村)三级都应该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培训两方面加以整合。萧山、余杭等兄弟区整合电大、职业培训中心、老年大学等各类教育培训,统一建造一所区社区学院。规模大、功能全,具有极大的教育培训优势,较好地满足辖区各类人群培训的需求。我区应该打破条条分割,建设好江干区社区学院,使之成为面向我区干部、职工、市民、中老年等为一体的上规模、设施新、功能全的一个终身教育平台。
街道(镇)和基层社区(村)同样整合有限资源,建设和完善社区学校、市民学校,把其它各类称呼的学校均纳入其中,成为各层面的终身教育平台。纳入之后各条线在管理上要加强协调和整合,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促进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有序进行,真正起到提高辖区成员和市民综合素质的作用。
六、社区教育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培训面有待扩大
区社区学院成立以来,延续了原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和进修学校的学历教育的同时,也拓宽了一些培训内容,例如十万家庭网上行。但总体来说,培训面尚不宽,且主要是政府推动的项目。社区教育从培训目标和内容来看,一部分是公益性的,即政府对市民提高文明程度、法制意识、综合素质要求的教育培训活动;另一部分则是公民为了提高自身学历、技能、专长、生活质量的培训,这一部分则应该引进市场机制,作一些有偿的服务。区社区学院更要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基层、了解需求,搞好课程开发,搞好教育服务不断提高知名度。各镇街道社区学校除了大量开展面向辖区市民的公益性教育培训活动外,也应该发挥地缘优势,加强与社区学院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教育服务。各基层市民学校则主要开展辖区市民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以提高市民的素质,促进辖区的文明建设。通过各层面的共同努力,不断扩大市民参与率。
七、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网络在农民素质工程中的作用问题
我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初步形成,这是我区提高城乡市民素质的主力军。我区社区学院和农村成校,均有开展教育培训的场地,教育培训的设施设备,还有计算机等专用教室,也有专门的干部师资队伍。社区学院前身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和农村成校均有10多年的办班培训的经历,不但开展了成人高等、中等学历教育,也开展了10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还与省、市高校,技术学院和职能技能培训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全有能力承担和组织我区劳动力素质培训和失土农民的技能培训。可是20xx年我区失土农民培训却通过招标方式,让民办教育机构承担。据了解,民办教育机构也无专门的培训人员,基本上也是外聘人员,而且在我区并无健全的网络和基地,最后还是租用我区的成人学校的场地设施并由成人学校参与管理来实施培训工作。我区既然构建起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整合培训资源,发挥我区自己网络的作用和效益。
八、加强对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的领导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而建设学习型社会则要从创建学习型的组织起步。要通过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促进我区各类人员和广大市民素质的提高。这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靠个别部门的努力是很难奏效的,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我省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鄞州市和下城区都有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的经验是成立党委、政府牵头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局)领导和统筹社区教育工作,制定学习型组织创建的实施意见,并落实有关部门职责,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工作。例如:机关由区党工委、学校由区教育局、企业由区计经局、街道、社区由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指导、检查和评估。
我区今年也成立了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是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对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在学习型组织创建作用的发挥上还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学习型机关创建方面。建议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增加区委领导成员,并出台不同部门、系统学习型组织创建的目标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指导检查力度为我区学习型城区的创建发挥应有的作用。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社区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社区妇联和基层妇女工作情况,我们在全街12个社区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的积累,进行了认真的综合分析和思考。
一、社区妇联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帮助下,中央门街道妇联发挥社区妇联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积极组织开展了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社区妇联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普遍提高”。
1、妇女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根据市、区妇联的要求,2022年,我街道以“社区建设”为契机,借助社区基层组织换届,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社区妇联队伍,培养、选拔和使用了一批政治思想好、热心妇女工作、有文化、懂管理的妇女同志进入社区妇联工作队伍。目前社区妇联主席均为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同时设有专职副主席,专门从事妇联工作。部分社区,还吸纳了热心社区工作、乐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具有服务资源的驻区单位优秀妇女担任兼职副主席。除一人外,社区主席、副主席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这些妇联工作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为我街道妇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工作上有了很大改观。
2、社区妇联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整体工作业绩突出。一是抓培训,强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对社区妇联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业务和科技、文化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和科技文化素质,为她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宣传,树典型。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与妇女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氛围。积极选树典型,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作用。紫竹林社区成功推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主任丁洁成为鼓楼区“十大女杰”,劝业路社区积极推荐社区工作者张影参加“情系国防好军嫂”评选活动,展现时代气息,体现当代军嫂的精神风貌。去年在“弘扬劝业精神,展示幸福人生”活动中,我们邀请了区巾帼文明岗南京中美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官丽华、自主创业明星刘晓凤作创业经验交流,两位创业明星以自己的创业体会和经验诠释了个人幸福人生的内涵。在广大妇女中积极营造了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地区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全面增强服务意识,着眼于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为她们牵线搭桥,寻找出路。几年来,社区妇联利用街道妇联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积极为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共开办茶艺、美甲、化妆师、育婴师、药膳、gyb创业班等13期培训班,525名妇女接受了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就业信息,组织多名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妇女参加区妇联与人社局联合开展的“春风送岗位,三八架金桥”活动,帮助她们实现创业就业。主动对接市、区妇联,在她们的关心支持下,邀请了“线艺坊”设计师王媛媛老师在汇林绿洲社区为社区下岗失业女性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棒针及钩针编织法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小草编织社”的编织技能、同时也扩大了下岗失业女性的就业渠道。
3、基层妇联干部对做好妇女工作充满信心,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在工作实践中,妇联干部们都能自觉带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有关妇儿发展纲要、妇儿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科技文化等知识,组织开展具有妇女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社区妇联以家长学校和母亲学堂为载体,重视家庭文化教育。社区母亲学堂开展讲座62场次,家长学校举办活动67场次,受教育妇女群众及儿童6000余人次,满足了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平安家庭、和谐社区的建设。这些活动还活跃和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融洽和谐了邻里之情,加强了社区与女性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并为她们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新门口社区还举办“幸福家园·感动常在”亲情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发生在家庭中亲人间的感动瞬间、感动故事为切入点,评选常年照顾生病家人的好妻子、好丈夫、好妈妈、好父亲、好子女,再现和回忆了社区家庭幸福瞬间,记忆感动时刻,启航幸福人生,发挥社区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社区妇联工作存在问题
妇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央门街道的基层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社区妇联干部兼职过多。社区工作包罗万象,任务相当重,妇联工作作为兼职,在中心工作之余干,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社区妇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2、妇女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社区妇联组织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社区妇联凝聚力下降。
3、部分妇联干部自我认同感较差。部分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不争先,不落后,跟在中间最自由”的平庸思想严重,得过且过,不钻研业务,对妇联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工作热情不高。
三、建议及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妇联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精神去迎接新挑战。
1、提高认识,加强对妇联组织的领导。街道妇联要加强对社区妇联工作的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宣传、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基层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争取支持,夯实妇女工作基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建带妇建,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社区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3、理顺关系,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任用、交流力度。街道妇联组织要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如不是因为以上原因是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蒙古国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根据《蒙古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临时 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安排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须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岗位调整后,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 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 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 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
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 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 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 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调整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应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向全体劳动者公布,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乙方的工资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则,按照法律 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岗位、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 月,绩效工资(奖金)依据甲方经济效益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确定。具体 办法和标准是: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试用期的,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或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月工资为 /月.
第十二条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 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 情况留存备查,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 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和省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艰苦岗位津贴、中夜班补贴等津贴、补贴,由甲方在约定的工资标准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变动状况,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地区、行业人工成本和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会或职工代表均可提出对本单位工资水平进行调整的方案和意见。经甲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后,可对乙方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乙方工作岗位变更的,甲方可按工资分配制度规定对乙方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对乙方工资标准或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后的标准和数额载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六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无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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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
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覆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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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九、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长安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合同
买卖合同
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处的房屋,包括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农村房屋等各类合法性质的房屋。
预约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一般以“认购书”、“订购单”、“意向书”等形式表现,且多约定了定金。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状况、商品房总价款、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定金条款等内容。
购房者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防止其他买家抢购自己中意的房屋,又能暂缓付款,以冷静思考或筹措资金;开发商签订预约合同可以锁定购房者,有利于按计划售房。
预售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销售合同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广义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
委托合同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转让合同
是指经济适用房所有者将经济适用房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买卖合同
是指农民将农村自有居住性房屋转让给他人,他人支付价款的行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对合同效力需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确认。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景德镇市路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时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
(街)区号楼单元室房产一套,系私人产权房(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同意按新测绘面积为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交易价: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现状,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元整。待购房款全部交齐,定金抵作购房款。
四、双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由房管局受理当日,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将空房及房屋钥匙一同交给乙方验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担。电表止码数度,水表止码数立方,煤气表止码数立方。
六、甲方确保此房产权明确和真实并合法,无任何纠纷、无抵押和债权债务,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按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将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无权过问,并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卖。办理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由方承担,方不承担。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按成交价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及房屋钥匙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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